2009/07/30

    嘴上不說,但我相信每位譯者口袋裡都一定有自己的「黑」名單。
  不要以為只有客戶或出版社才會有「譯者黑名單」啊,譯者為了保護自
  己的權益,也會有「客戶/出版社黑名單」,而且通常都不會太短。
    每個人擬列黑名單的考量標準都不同,所以有些人的「奧客」可能
  是別人的「衣食父母」,因此通常也不會彼此交流。在我個人看來,沒
  有什麼標準是「不合理的」,就像客戶挑剔譯者的標準也沒有不合理可
  言,付錢的就是他們啊,客戶有權利決定自己要什麼樣的合作人選。但
  今天接下工作要死要活做牛做馬的是我們,譯者當然也有權利決定自己
  想跟什麼樣的客戶合作。


    所以,認為「譯者自尊」不能當飯吃因此鮮少堅持什麼譯文不能改
  或因為譯文修改而受創的我,還是有屬於我自己的怪癖黑名單條件。原
  因只在於本人實在太怪咖(不得不承認,我的第一位編輯看穿我了),
  工作時的主要訴求不是錢,而是「奇檬子」。
    (好的,不要再說了,我知道理想主義如我註定這輩子就是要當個
  窮途潦倒的假藝術家,我接受!)

    這個「奇檬子」可以從」很多方面來探討,追根究底就是我這人太
  怪咖又在某些程度上過於龜毛。心中的尺大概有地球半徑那~~麼寬,
  隨時變來變去的條件都看「我爽否」。
    不過呢,基本條件不會變。
    我是個極度厭惡「雙重標準」的人,所以,什麼「催稿催得要死晚
  一刻就哭天喊地但是付錢卻是天下第一慢」,「事前聯絡龜龜毛毛囉哩
  囉唆要求一堆到現場工作卻發現亂七八糟什麼都沒準備好還臨時隨便亂
  開支票給別人要口譯兌現事後口譯費用卻要我奪命連環追」的客戶,全
  上黑名單!

    之前有譯者朋友抱怨有些客戶不懂得設身處地,自己寄信就要求別
  人一定要回覆或表示收到,但收到對方的信或稿子卻連移動滑鼠點個傳
  送回條都懶,像這種客戶就會列在我的黑名單上頭。(這就是典型的你
  敢這樣要求我自己卻做不到,犯大忌!)
    還有碰過客戶拼命要求我空出時間來,但是最後總是不了了之浪費
  我的時間,不然就是早先說好都不算數,臨上場前才要砍價還要加工作
  的,也上黑名單!


    經常有譯者朋友哀嘆,譯者的取代性很高。這話說得一點也沒錯。
  但是,話說難聽一點,客戶的取代性也很高啊!這家龜毛機車沒關係,
  還有別家客戶懂得欣賞我的才華。
    我對待自己的工作毫不輕忽怠慢,絕不交出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
  譯文或接下我無法做到至少八十分的口譯(而天知道我對自己的標準有
  多嚴苛)。所以,我把我分內的事情做好了,就期待應有的相對尊重,
  就是這麼簡單。
    
    至於為什麼有這篇文章?想當然爾,又是追債追到令我火大了,不
  吐不快啊!如果有客戶看到這篇文章,不用擔心,絕對不是在罵你們,
  因為,懂得上網瀏覽的你們,不會不懂得檢討到這種地步!

    以上是大家以為自己當老闆很爽的校長兼撞鐘之苦命打字工的小小
  苦水。

Posted by freespiritstw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3) Trackback(0) Hits(267)


open trackbacks list Trackbacks (0)

Comments (3)

Post Comment
  • 追討翻譯費實在是蠻煩人的,萬一疏忽沒對到該筆未清帳目,就等於做白工啦!
    對於付款不清不楚的公司,非到窮途潦倒的時候,我也會盡量避免再合作。
  • 我們畢竟有生計要顧啊~

    freespiritstwreplied on 2009/07/30 20:56

  • 八……八八八十分???

    這……以口譯的標準來說,八十分實在太嚴苛了點~

    記得剛開始上口譯課,覺得自己表現得實在太爛了,於是老師就對我們說:

    「做口譯,要懂得原諒自己!」

    自由同學對自己真是太嚴苛了……


    自由同學接口譯的時候會不會自備合約請對方簽?

    雖說很少聽到有人因為翻譯費用不付/亂砍價鬧上法院,不過至少有張白紙黑字講話也比較大聲
    聽說有譯者遇到這種奧客真的會寄存證信函過去或打電話給勞工局之類的
    (據說真的有效
    勞工局之類的一接到你申訴,打去對方公司,對方就會乖乖付錢了)

    辛苦妳了
  • 哈哈,可能老師教法不同也有差吧~我們老師絕對不會說「要懂得原諒自己」,只會要我們自我要求比客戶還嚴格,假想自己是聽眾,設身處地。某個老師還曾對我說過「你要有八十分才能進入市場,以口譯為生,不然不要出去丟臉」,這句話我一直謹記在心呢!

    接口譯的確不會打契約,除非是NDA。也的確碰過談好價格,臨時取消要付一半,結果客戶就消失的狀況~但我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反正有過一次經驗,下次同樣客戶再找我就知道要更加小心了。

    freespiritstwreplied on 2009/07/30 23:01

  • ㄏㄡ...今天看到這篇喔...超多感觸的.
    我最近也在思考合約的重要性.畢竟客戶需要保護自己,我們也不是刀槍不入的.
    另外,這個圈子很小.壞客戶真的沒必要容忍,久了,他們也是惡名昭彰.
  • (拍拍)先前我有個朋友也覺得合約這種東西沒必要,特別是「取消條件」。但是就在她跟客戶一切都談妥,時間也都保留好一陣子後,客戶卻突然在案子前兩天取消,什麼補償都沒有。

    對很多客戶來說,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們什麼都沒做還要收錢。但是,口譯的時間真的就是金錢,我們就是按時間收費。你今天預定了這個時間,我們就不能接別的工作,你不給錢,那我們錯過的其他工作怎麼辦?
    (我們是不是該來一起擬個合約,以後統一給上門的客戶簽?)

    freespiritstwreplied on 2009/07/31 01:21

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

Leave Comment

*Name/Nickname
E-mail
Personal Website
Comment Title
*Comment
* Private Comment